教育局資優教育三層架構的推行模式

第一層次:
A: 在一般課程內加入高層次思維技巧、創造力和個人及社交能力等三大資優教育元素。
B: 在一般課堂按學生的特質實施分組教學、增潤及延伸專門性學習領域的課程內容。

第二層次:
C: 以抽離方式在一般課堂以外進行一般性增潤課程(例如創造力訓練、領袖才能 訓練等)。
D: 以抽離方式在一般課堂以外進行專科特定範疇的延伸課程(例如數學、藝術等)。

第三層次:
E: 教育局資優教育組及香港資優教育學苑委託大專院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團體或與其合作,為學校推薦的特別資優學生提供富挑戰性的校外增潤及延伸學習機會。

資料來源:教育局網頁
http://www.edb.gov.hk/tc/curriculum-development/major-level-of-edu/gifted/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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